序号
招生专业
计划数
1
护理
165
2
助产
50
3
药学
55
4
中药学
5
医学检验技术
6
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
7
医学影像技术
8
医学美容技术
9
口腔医学技术
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,单招录取后考生不能更换专业,请考生根据以上分专业计划数,结合自身情况慎重报考。各专业实际录取数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情况进行调整。